2022下半年上海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核酸防疫要求( 二 )


13.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
14.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hmeea.edu.cn)、微信公众号“上海国子监发布”发布的公告,同时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送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应主动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考点咨询 。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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