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采取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确定工伤职工伤(病)情痊愈,终结医疗,终止停工留薪期,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后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 。【大同工伤复发是什么? 大同市工伤人员工资】
1、工伤复发由谁鉴定
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工伤复发享受哪些待遇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3、治疗工伤和治疗工伤复发的报销标准一样吗?
是一样的
4、工伤复发后可以重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吗?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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