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津区长江以北片区采取临时防控措施的通告

由于出现新的疫情传播风险,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15日6时起,对江津区长江以北片区,包括油溪、石门、吴滩、朱杨和白沙长江以北的3个村(社区)采取临时防控措施 。具体如下:【关于对江津区长江以北片区采取临时防控措施的通告】
一、对上述区域开展三天三次核酸检测,每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和疫情发展形势分析研判,调整后续防控措施 。
二、临时防控期间,上述区域市民非必要不离开该区域,并且该区域内各镇之间暂停相互流动 。市民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所在区域的,需向所在村(社区)申请批准,并持10月15日以来的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确需进入上述区域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测温、验码、登记等措施 。

三、暂停上述区域内外公交运营,过境车辆绕行(保供等特殊车辆除外) 。停止赶集,暂停所有聚集聚餐活动 。KTV、网吧、健身场所、足浴店、美容院、棋牌室等室内密闭场所暂停营业,餐饮暂停堂食 。
四、10月7日以来,从江津区外来到或返回上述区域的市民,请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
五、10月7日以来,到过上述区域的市民,请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
六、涉疫区域(场所)和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配合,戮力同心,共同抗疫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江津区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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