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失业金 2022宝鸡失业保障范围扩大

2022宝鸡失业保险:
一、保障对象:
(1)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及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
【宝鸡市失业金 2022宝鸡失业保障范围扩大】
(2)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 , 跨统筹地区转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
二、补助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 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 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 , 按50%执行 。
(2)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 , 按参保地城市最低保障标准 , 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
(3)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失业补助金每人累计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 临时生活补助不超过2个月 。
(4)领取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 , 不办理异地转迁申领 , 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出现领取期满、参保登记、死亡、应征入伍、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形之一的 , 要及时予以停发 。出现虚构劳动关系等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 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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