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办理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办理部门
九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1)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2)其他证明材料 。
4.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6.权籍调查表(原件);
7.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及测绘成果报告(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
8. 其他必要资料 。
办理程序
申请(预审)—受理—审核(实地查看)—公告—登簿—缮证—收费—发证
办理期限
【九江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15个工作内公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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