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山东规范中小学生全省性竞赛( 二 )


全省性竞赛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活动 。全省性竞赛应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平等开放,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 。竞赛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以及教育行业之外的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 , 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全省性竞赛,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 , 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属地管理 , 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竞赛严肃查处 。
【竞赛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山东规范中小学生全省性竞赛】经教育部认定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如需在我省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线下活动 , 省内具体承办或组织实施单位,参照本办法向省教育厅提前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跨省域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需按照本办法进行认定,并取得相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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