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生儿户口办理条件及材料是什么 镇江新生儿户口办理条件及材料

一、办理条件
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 , 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 , 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 , 超计划生育的婴儿 , 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镇江新生儿户口办理条件及材料是什么 镇江新生儿户口办理条件及材料】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 , 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 , 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
三、新生儿户口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 属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 , 需调查核实的 , 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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