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拱墅区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试点配售受理公告( 三 )


(三)违规责任
人才购房家庭采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申购资格的 , 拱墅区住建局应取消其资格 , 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 并禁止其在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
1.已签订购房合同未交付房源的 , 由开发建设单位与其解除购房合同;
2.已交付房源的 , 由拱墅区住建局通知其限期腾退 , 由开发建设单位与其解除购房合同;逾期未腾退的 , 责令其按违规行为发现时政府份额的增购价格增购政府份额(未公布增购价格的 , 按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执行) , 并就已购份额按上述价格补缴差价款 。
(四)失信惩戒
人才购房家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 相关失信主体的失信信息记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人才购房家庭被责令增购政府份额的 , 所购房源需在购房家庭取得原不动产权证满15年后 , 方可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 。
十、咨询联系(3月16日至3月22日每日9:00-17:00)
开发建设单位:杭州运河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后浜街与里扬路交叉口清正源府
售楼部地址:杭州市拱墅区里扬路68号
销售业务咨询电话:0571-86951239、0571-86951039
购房政策咨询电话:0571-85060561、0571-85065237
人才资格咨询电话:0571-85068325、0571-85068291
杭州运河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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