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奉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政策告家长书( 二 )


(二)以房申请入学的学生,按住房所在地就近原则安排入学,根据相应学校学位空余情况,一般按先公办学校再民办学校的顺序安排 。就读民办学校的,由政府购买学位,学生按相关规定享受学费、课本费减免政策 。
(三)其他符合我区入读条件的学生,按居住证地址(参考实际居住地)就近原则安排入学,根据相应学校学位空余情况,一般按先公办学校再民办学校的顺序安排 。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符合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服务条件的,由政府购买学位,学生按相关规定享受学费、课本费减免政策 。
各位家长,在熟知相关政策的同时,请您对照条件,查漏补缺,明确各项操作程序,按《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办理入学申请 。若被查实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当年入学资格 。对于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请尽早陪同子女回家乡报名,以免耽误孩子就学 。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如有不明确事项,欢迎咨询相关学校或奉化区教育局普教科(小学咨询电话88681568;初中咨询电话:88681569) 。
附件:
1.奉化区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申请表.docx
2.奉化区政策性招生对象子女入学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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