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 , 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
(四)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 , 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 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
第十条健全完善全国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 , 并向社会公布 , 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 , 进一步完善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 , 加快普及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 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 。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各地已出台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 , 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
相关经验推荐
- 永新县社保缴纳 永新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 永新县城乡居民医保电话 永新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 社会养老保险怎样办理转移手续 抚州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 抚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 抚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养老保险如何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养老保险如何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
- 养老保险是否交满了15年是不是可以不交
- 江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江西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 吉安市农转非类型
- 吉安农转非办理材料需要什么 吉安农转非办理材料
- 吉安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