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
【天门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不予受理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
相关经验推荐
- 天门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结果 交通事故认定书 复核
- 天门交通事故处理办理指南 天门市交通事故处理中心
- 天门市交通事故最新 天门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
- 天津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天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 天门驾驶证换证办理条件 天门交管所换驾驶证
- 天门驾驶证查询方式 天门交管网驾照查询
- 天门交管网驾照查询 天门驾驶证年审办理指南
- 天门驾驶证换证办理指南 天门市驾驶证换领
- 天门市驾照换证地点及电话 天门驾驶证补办指南
- 天门驾驶证转入办理指南 天门市驾驶证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