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 衡阳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二 )


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 , 受理购房补贴申报事项 , 每月集中审批一次 。办理流程如下:
1.申报 。由用人单位负责统一组织申报 。对本单位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条件的 , 用人单位指派专人负责 , 定期集中收集并提交补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
2.审核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并形成拟补贴对象名单后 , 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复审 。
3.公示 。拟补贴对象名单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公示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4.补贴拨付 。由市财政局将预补贴资金拨付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专用账户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拟补贴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的 , 将补贴款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 , 由用人单位发放至人才个人账户 。
5.退件 。在拟补贴对象名单公示后 , 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驻政务服务中心专窗将未通过审核的退回件领回 , 并将未通过原因情况告知未通过审核的人才购房补贴申报人员 。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通过审核的人才购房补贴人员锁定网签备案合同或向不动产登记机构下达住房转让限制书面通知 。
五、其他规定
(一)补贴对象享受购房补贴后 , 三年内(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算)不得将其所购房屋转让 。用人单位要加强人才管理 , 在补贴对象领取购房补贴期间流出衡阳的 , 用人单位需先追回购房补贴款 , 再办理其离职手续 。
(二)已领取购房补贴需要退房的 , 须先退购房补贴再办理退房手续 。
(三)对在办理人才购房补贴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工作失职的单位和人员 , 一经核实 , 给予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 ,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六、申报地点
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区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驻政务中心购房补贴服务窗口 。
具体地址:政务服务中心(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17号)三楼 。
联系电话:0734-8969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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