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往来台湾通行证探亲签注指南
一、申请条件
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二、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探亲类或居留类入台许可证 。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2.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3.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
4.申请人领取证件 。
四、办理费用
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五、办理时限
本地居民:3 个工作日
外地居民:20个自然日
六、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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