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专升本2023年招生简章 湖北专升本2023年招生简章( 三 )


3.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与普通考生录取同步进行 。
(1)录取 。各招生高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依据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在计划内择优录取 。
(2)补录 。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平台公布 。第一轮未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补录计划和相应招生高校招生简章、补录工作公告的要求进行补录报名 。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相关高校按照招生简章规定对参加补录的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4.公示 。招生高校须对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本校工作网站或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
六、复核备案
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由招生高校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 。各校要严格执行复核备案工作规程,准确规范报送复核备案材料 。复核备案材料包括专升本工作报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册、公示证明等 。各招生高校对复核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七、收费
专升本考试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有关标准执行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招生高校2023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招生高校对专升本学生除收取报名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规定费用外,不得另立其他收费项目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不得以专升本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
八、入学和培养
1.入学 。按专升本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高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招生高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
2.培养 。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制2年或3年,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学 。各招生高校应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重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专、本两个阶段人才培养方案衔接的适应性,切实提升专升本人才培养质量 。
3.毕业证书 。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
九、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招生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认真组织专升本工作 。各招生高校主要领导是本校专升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由校(院)长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确保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组织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
2.做好应急处置及防疫工作 。各招生高校要从严从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完善防范各类涉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的应急措施到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乙类乙管”有关工作要求,按照本地疫情防控总体部署科学精准防控,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落实考点防疫各项措施,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安全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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