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异地转移办法 社会保险异地转移须知

养老、医疗保险异地转移须知
符合异地转出、转入条件的参保人员(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一)省内/省外人员转出
1、参保人到人社局一楼大厅12号窗口进行医疗保险销户并打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户口是本地的人员需提供外地企业的劳动合同书,户口是外地的企业下岗人员则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 。
2、持身份证复印件到一楼大厅7号窗口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带到接受地社保部门即完成转出手续 。
(二)省内/省外人员转入
1、持户口本、身份证(各原件以及复印件)、1张2寸照片到人社局一楼大厅4号窗口建立个人参保档案 。
2、到一楼大厅1号窗口复核 。
3、持《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到一楼大厅8号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领取医疗保险卡、证、册 。
4、到一楼大厅3号窗口办理养老、医疗代扣缴费业务 。
【社会保险异地转移办法 社会保险异地转移须知】5、持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一楼大厅7号窗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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