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通启东市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二 )


(七)调动 。择校后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调回原单位 。
择校前,因下列情形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递补 。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3.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调的;
5.其他导致空缺的情形 。
确定为考察对象后弃权的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选调 。
(八)其他 。已取得乡村教师职称资格证书,但评聘不满5年的教师,选调录用至城区学校后需重新参加评审 。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原则 。
2.现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至蝶湖小学或蝶湖中学后,在建校6年内(2023年8月~2029年7月)的工作经历,在评聘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参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等时,认同为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
3.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
4.报名后,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
5.本《公告》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
政策咨询:0513-80923706(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南通启东市公开选调教师公告】纪律监督:0513-80923812(启东市纪委、启东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