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二 )


10、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是如何调整的?
为减轻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从2014年1月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调整为40% 。
11、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从2014年1月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调整为省平工资的40%、60%、80%、100%四档,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任一档次标准缴费 。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缴费标准与个人将来享受养老金待遇密切相关,参保人员应慎重选择缴费档次 。
12、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可以补缴吗?是否加收滞纳金?
根据规定,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因此,一般不得补缴 。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人员必须在本年度内缴纳当年度的养老保险费,逾期不缴,一般不再办理补缴手续 。
13、参保人员先后在几个地方参保缴费,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时,在哪里领取养老金?
确定养老金领取地的基本条件是要看参保人员在各个参保地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领取地 。如果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在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如果参保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那就按照缴费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领取地 。如果参保人员有多个缴费满十年的地方,就按最后一个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养老待遇领取的地方 。如果参保人员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十年,那就把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到其户籍地,由户籍地支付养老金 。
14、中断缴费对退休后的待遇有何影响?
当前,一些参保人员认为缴费满15年后就可以不缴费了,这是不正确的,这样做会使自己退休待遇受到影响 。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后,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这一规定只是参保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并不是说缴费满15年后就可以不再缴费了 。现行养老金计发办法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缴费额越多,退休后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就越高,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因此应慎重选择是否中断缴费 。
15、同一个人可以领多份基本养老金吗?
不能 。任何参保人员按规定只能享受一份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城乡居保),对同时领取几份养老金的,社保机构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发放其中一份养老金,其它养老金中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支付完毕的,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同时对重复领取的养老金予以追回,有违纪违法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
16、企业如何计算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1)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 。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日前,向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手续 。经社保机构审核确定后,用人单位在规定的结算日前办理缴费结算 。
(2)用人单位按照职工缴费基数总额的28%缴费(其中:企业负担20%,计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个人负担8%,并计入个人账户) 。
(3)缴费基数是计算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养老保险费数额的基础数据 。用人单位以全部应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缴费基数按本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以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的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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