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五 )


(2)将《养老保险关系同意接收函》交到转出地社保局,转出地社保局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情况表》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并终止养保关系 。
(3)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情况表》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交给转入地社保局办理接续手续 。
27、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如何办理?
(1)办理跨省转移的,参保人员持身份证、转出申请书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
(2)参保人或新就业单位向转入地社保局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3)转入地社保局受理后直接与转出地社保局衔接办理转移接续和基金划转手续 。
(4)转入地社保机构在规定期限办理完毕后,将办结信息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
28、城乡居保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1)参保人员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
(2)参保人员向户籍地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由户籍地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保机构将相关材料传送给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或参保人直接转送) 。
(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受理并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 。不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作出说明 。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参保人员有关信息并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传送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或参保人直接转送),办理基金划转手续,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
(5)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并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 。
29、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1)参保人员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提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受理并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社保机构发出《联系函》(或参保人直接转送) 。对不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向参保人员作出说明 。
(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基金划转、基本养老保险信息打印、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并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 。
30、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何计算?
(1)丧葬补助金计算:
①企业离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 。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
②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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