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提高低保对象补助标准 楚雄州失业补助金标准

【楚雄州提高低保对象补助标准 楚雄州失业补助金标准】经报讯(李陈林)根据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年均提高15%以上”的要求 , 我州从 2013年1月1日起 , 在上年执行的补助水平标准的基础上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31元 , 从209元提高到24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水平提高14元 , 从94元提高到108元 。提高补助水平后 , 将使我州城乡困难群众增加收入6313万元 , 所需资金由省、州、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