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派出所领导签署审核意见 。
第七步:派出所负责将签署审核意见后的材料报送到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1.办证中心领导对以上材料审核后报县公安局领导审批 。
2.经公安局领导审批同意后,通知申请人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非转农”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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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转农”“农转农”落户审批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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