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住院医保联网出院直接结算 德州跨省住院联网结算常见问答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或报销?
参保人员去外地住院前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所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才能直接结算或报销 。
异地就医费用有以下两种结算方式:
1.缴费正常、能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的可以刷社保卡直接结算:参保人持山东省统一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 , 可刷卡直接结算 。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 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 , 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 , 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
2.无社保卡的、未及时缴费的、涉及外伤或生育费用需鉴别的先由个人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参保人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 , 再凭转诊介绍信、转诊审批表、费用发票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
(二)参保人员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职)人员和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参保居民在异地;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连续时间在1年以上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
(三)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异地人员(指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三类):
第一步 , 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山东省统一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 并填写《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登记表》(德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 携带以下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户籍证明或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用工合同及复印件、单位派出文件、外设机构执照复印件等驻外工作的证明材料;参保居民需出具村(社区)委会对其外地工作的证明材料 。
第二步 , 异地就医结算方式(①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①刷卡直接结算的指正常缴费能够享受待遇并且本人社保卡可以开通跨省结算的人员(涉及外伤、生育的疾病除外)
第三步 , 按照②先垫付后报销的人员要选定就医地3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就诊医院;
第四步 ,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 , 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
2.因病转外就医人员:
第一步 , 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和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备案表》 , 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步 , 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①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
第三步 , 选择1家就诊医院;
【异地住院医保联网出院直接结算 德州跨省住院联网结算常见问答】第四步 ,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 , 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
(四)在异地突发疾病(急诊)时住院医疗费用怎么结算?
1.参保人员临时外出时 , 在异地突发疾病就医的 , 由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 , 再凭急诊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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