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慈溪市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的公告

2023年度慈溪市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的公告
为逐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 , 切实解决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 根据2023年3月20日慈溪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3 年度慈溪市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关事宜会议精神 , 决定启动2023年度慈溪市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申请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应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 , 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 。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 , 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保障范围:全市行政区域范围(不含宁波前湾新区) , 具体以主申请人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为准(非慈户籍一线环卫工人申请家庭以主申请人实际工作服务地为准);
2.户籍要求:申请家庭成员均为非慈溪户籍 , 且主申请人持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3.年龄要求:主申请人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男60周岁、女50周岁);
4.量化积分:主申请人已参与2023年度慈溪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申评工作 , 且量化积分达到50分及以上;
5.工作情况:主申请人已与保障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 且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6.住房状况:申请家庭在宁波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 且未在慈享受其他类型住房保障政策;
7.收入状况: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385元/年);
8.申请家庭企业投资不超过30万元;
9.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 , 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我市同期15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12580元);
10.主申请人已在本市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满一年 , 且仍在从事一线环卫工作的 , 不受社保(公积金)、年龄、量化积分条件的限制;
11.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公租房政策体系执行 。
三、保障方式
1.保障采用发放租金补贴方式进行 , 补贴标准为: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范围内每月317元 , 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外每月231元 , 从申请时次月开始保障 , 保障期限36个月 , 保障期内补贴标准不作调整 。
2.补贴发放: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租金补贴按照审核核准时间先后顺序发放 , 租金补贴发放总金额达到本年度公租房保障专项资金预算金额后 , 新审核核准的申请家庭暂不纳入本年度保障 , 轮候至下一年度保障 。经审核核准且纳入本年度保障的家庭 , 每季度发放一次补贴 , 每季度的补贴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发放 。每次补贴发放前需对在保家庭申请人在慈就业情况、在保家庭新购房产情况进行复核 。每年第一季度补贴发放前 , 需对在保家庭的上年度收入状况进行复核 。
3.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重在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 符合准入条件的家庭有且只有一次申请保障的资格 , 本批次落实保障的家庭不得再次申请其他类型的公租房保障 。
四、审批程序
1.保障申请 。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写《2023年度慈溪市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下称《申请表》) 。《申请表》承诺部分需由全部家庭成员确认(不具有完成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由其监护人代为确认) , 并由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工作情况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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