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包括哪些人员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包括哪些人员
答: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是指兄弟姐妹未满 18 岁或者已满 18 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生前供养的 。
长期居住在国外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能否申领优待证
答:申请人如仍保留中国国籍,可以申请优待证;已加入外国国籍的,不可以申请 。
已成为港、澳特别行政区居民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能否申领优待证
【济南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包括哪些人员】答:优待证的申领对象是中国境内户籍的退役军人或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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