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上半年招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省各项人事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当前国家和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并遵照执行 。
一、考生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考点城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号),充分了解考点城市对往返中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严格执行考点所在市的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考点城市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建议预留一定提前量(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抵达考点所在市,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
二、考生应于考试日前7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并持续关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通“健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应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 。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因个人申报有误等原因导致健康码异常的考生,可根据健康码用码须知相关提示,向所在地申报转码,并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 。经过逐级审核后,报国家健康码平台转码 。
三、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三)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依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 。具体范围可查询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以及考点城市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
(四)不能按属地防疫要求和考试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五)“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六)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
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
四、考试当天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的地点 。
(二)应提供本人入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跨省或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需严格落实出发地和目的地属地核酸检测相关要求 。如考点城市要求非风险地区来(返)人员“X天X检”的,则入场时必须提供相应次数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通过支付宝健康码查询核酸检测历史记录) 。
(三)应根据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所需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符合要求(可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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