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金华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二 )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 。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
四、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政策咨询和钉钉加群
社会考生(义乌考生除外)如有政策疑问,可向金华市教育局电话咨询:0579-82467096(周六、日暂停咨询服务),并请用钉钉扫码加入“2023年金华市高中教师资格认定钉钉群”; 请浙江师范大学所有学生政策咨询、体检详见学校认定公告;义乌辖区社会考生请加群(2023年义乌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钉钉群号:32650005590) 。

最新消息 金华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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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申报
社会考生:2023年4月11日至4月23日(上半年社会考生只认定一次,勿错过本次时间 。非在金华市内普通高校就读2023届本科毕业生请向就读学校当地教育局申请认定),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事项),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浙江师范大学和行知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的网报和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学校认定公告 。
温馨提醒:
1. 选择认定机构:全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金华市教育局 。
2. 网上选择确认点(考生选择确认点,无需来现场确认,材料审核由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
①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除外)选择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
②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选择义乌市教育局,江东中路369号;
③浙江师范大学本科师范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各专业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
④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各专业所属分院综合办公室;
⑤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选择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
3. 上传个人照片和个人承诺书图片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 。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个人承诺书”中的“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
4. “普通话证书信息” 。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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