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盐城公务员笔试核酸报告要求 盐城市第二轮核酸检测( 二 )


3、外来考生考试当天除须出示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 , 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 , 并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 , 还应按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对于外来人员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 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 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 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1、考试当天不能现场出示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 未完全按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抵达后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 , 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旅居地或考试地点所在地管控不能到场的;
3、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或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旅居史的考生 , 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区、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之日起算 , 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 , 但不能全部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
四、考试过程中 , 考生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 , 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 经复测复查确有症状的 , 应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 考试结束后应服从疫情防控有关安排 。考生因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
五、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前 , 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 ,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点击下载) 。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 , 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 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 , 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 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 ,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2023年度盐城公务员笔试核酸报告要求 盐城市第二轮核酸检测】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在组织报名资格复审、体测体检等工作时 , 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 考生应当服从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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