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泰安参加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致全市参加山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进行 。为确保考试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试准备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于4月6日至14日(每天8:30至17: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至4月16日17:00) 。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等内容 。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 。
因手机禁止带入考点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登录微信“山东微警务”申请临时身份证明自行下载打印 。
(三)备齐考试用具 。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如:0.5mm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部分科目允许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准考证上课程名称之前带“*”的科目) 。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设备、书包、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 。
二、严守考试纪律
(一)遵守考试时间和安检规定 。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请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安排,尽量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 。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
考生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需要接受两次人工安检、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人脸识别检查,重点查处携带手机等作弊行为 。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延误或物品丢失 。
(二)诚信守纪考试 。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 。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 。请注意: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未按要求在答题卡上填写“笔迹确认部分”内容的,成绩无效 。
(三)违纪作弊严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 。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等,通过QQ、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信息、传播试题及答案,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
【致泰安参加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三、加强健康管理
(一)开展健康监测 。考生考前3天开展健康监测 。考前3天内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告(联系方式见附件) 。检测阳性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备用考场考生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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