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郯城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

郯城县2023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须知
一、参保范围
具有本县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取得本县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本县户籍人员 。
二、缴费标准
1、2023年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
2、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经有关部门身份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实施分类资助政策,由县财政按照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通过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 。其他困难群众(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优抚对象、孤儿、困境儿童、持证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分别由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县残联提供名单信息,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集中导入,县财政全额代缴个人缴费部分;70周岁以上(195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老年人参保,需本人或亲属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按社区、村集中采集信息,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参保登记,由县财政全额代缴个人缴费部分 。
三、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自今年起,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统一调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办理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居民在2022年集中缴费期内按时参保缴费的,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居民在集中征缴结束后(即2023年1月1日之后)参保并补缴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自等待期结束后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
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含)由监护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享受自出生之日起的缴费年度医保待遇 。未缴纳出生年度居民医保费的,不能享受出生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在集中缴费期内只缴纳出生次年度居民医保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次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超过6个月的,按照规定参保缴纳个人缴费标准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缴费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超过12个月的,执行普通居民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应政策规定 。
四、缴费流程
(一)正常缴费
往年已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可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云闪付等线上方式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也可通过银行柜台、自助缴费机等线下方式进行缴费 。操作步骤如下:
1、“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
【临沂郯城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1)搜索小程序 。打开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或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
(2)认证登录 。进行实名认证(注:微信号必须先开通微信支付且实名认证,否则小程序无法认证),认证完成自动登录
(3)社保缴费 。
A、在登录后页面,选择社保缴费类型:“居民医疗”用于缴纳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B、若替他人缴费,需先在选择缴费人界面点击“增加人员”,输入参保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确定,完成增加参保人员的操作 。再在选择缴费人界面选择需缴费的参保人,点击下一步跳转相应缴费类型对应的缴费界面,选择“微信支付”,进行缴费 。(注:若缴费时显示的社保经办机构与实际不符,须先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变更)
(4)开具缴费证明 。在登录后的页面,选择“证明开具”,选填相关信息后查询,即可下载或打印“缴费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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