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重庆南岸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南岸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区两级专家组研判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现将我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1.海棠溪街道
(1)海棠晓月社区:Sohu国际公寓A座 。
(2)南山道社区:和泓南山道4栋 。
(3)学苑社区:山宅6栋,学府大道66号菁园7栋1-2单元 。
2.南坪街道
(1)西路社区:万寿一村2栋1-2单元、3栋2-3单元、4栋1单元、5栋1-2单元、6栋1-2单元、7栋,万寿二村3号2单元,灯饰广场,福天大厦A座,惠工路190号3-4单元、196号2单元、200号、221号1单元、223号1单元、223号3单元,贝迪一期3-4单元,贝迪二期B栋7单元、C栋1单元、E栋5单元、G栋3单元,贝迪三期B栋1单元、E栋4单元,正扬农贸市场东楼,双石街,渝百禾大厦,昌龙商务大厦,科尔大厦,金台大厦,昌龙大厦,浪高凯悦大厦,帝景摩尔 。
(2)珊瑚村社区:万达铭邸1栋 。
(3)东路社区:红工村265号、282号 。
(4)金紫街社区:金紫街163号1单元 。
(5)星光社区:江南大道42号、46号、50号 。
3.弹子石街道
富力社区:富力现代广场1栋 。
二、管控措施
1.低风险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执行社会面防控有关措施 。
2.在无疫社区实行常态化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
3.倡导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渝,非必要不离开中心城区到其他区县,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目的地社区报备,落实当地相应防控措施 。
4.市民群众要切实履行个人防护责任,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按照“应接尽接”要求,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
【12月3日重庆南岸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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