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婚嫁习俗( 二 )


换帖
换帖就是男女双方家长互换大帖,结成亲家,从此算是儿女订了婚 。这次互换的帖,系用大红纸印着“龙凤呈样”图案的金花大帖,宽约七寸,长约一尺二寸,折叠着,外面还有一个封套,纸庄专卖,名叫“龙凤帖” 。封面上写着“全福”二字,内里下首写着各自家长的姓名 。在帖里另有一条“金签”,上面写着换帖的年月日,表示在某年、某月、某日定了亲,互相换了帖,认为亲戚了 。在选择吉日换帖仪式上,要预备一两桌酒席,借以首先酬谢大宾 。随着两家换帖,男方要出定婚礼物,定婚礼物多少,是以经济条件而定 。讲究的主,有的是用“四大金”为定的,包括金镯子一副,金戒指一对,金簪子一副,金耳环一对 。女方以靴帽、文房四宝等四色作为回礼 。双方把这“龙风帖”和礼物都雇人用四对“条盒”托着,八个人每入托着一个“条盒” 。托“条盒”的人,全穿上由赁货铺赁来的蓝大褂,戴红缨帽,用青褡布扎腰,还穿上洒鞋、白袜子,并用红绸子在胸前背后扎上十字披红 。他们一手托条盒,一手拿着一束大金花 。这样一群小小队伍,人们从远远一看就知道是换帖的,当年天津大街上常常看到 。
写“龙凤帖”的人要有经验,即帖上写的“全福”二字的“全” 。一定要写成“入王”,不能写成“人王”,这是在文字上多年沿传下来的习惯和忌讳 。旧社会把龙凤帖看成是男女两方订婚结成伴侣的凭证,但在它的上面并没有订婚男女本人的名字,只有双方家长的名字 。如事后有纠纷,闹到离婚的程度,在法庭上要退回“龙凤帖”,它在法律上所起到的作用确实是不小,虽无道理但当时习惯上是如此 。从这也说明旧时的婚姻制度完全是凭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订婚的男女本人完全听人摆布,没有自主权力 。
婚嫁有期分头筹办
天津旧俗,男女两方从经人介绍初步议婚到换了龙凤大帖,算是结了亲,这时男的就成为女的人,女的成为男的人,谁也不能再有所反悔,静等着到了适当年龄举行婚礼 。在准备结婚时,男方家长需提前通知女方家长,请示女方在哪个月份合适 。因为旧俗女的出嫁要按“行嫁月”,这又是一个迷信习俗,就是要按女的属相择定出嫁月份,定出可以出嫁的月份之后,还要向女方请“庚帖”,就是请女方提出两个日子来,叫男方选择 。照我们今天的说法,就是要错开女的“例假日” 。
既定妥了结婚的日期,男女双方家长都要准备家具什物等 。旧社会都是老式平房,男方娶来媳妇,大多数都是和婆婆住连房,一明两暗的房子,媳妇住下间 。有的大财主给儿子一幢厢房,不过这是极少数 。讲究的人家,要按照屋子的大小新打木器家具,例如炕的东西有新苇席、羊毛毡条、铺炕的棉褥子,上罩大红布的褥单,摆上绣花绸缎被四床、褥子两床、绣花二人枕头一对 。门窗挂上门帘和窗帘 。桌子上边的陈设不必预备,否则到办喜事那天女方送来的嫁妆就摆不开 。做被褥和装枕头,都要请“全人”来做这项活 。所谓“全人”,就是有丈夫和儿女双全的妇女 。还得另邀请四位或两位,不许单数 。这是天津地方一般的富户为儿子结婚准备的大致情形 。至于当年居住在各租界的军阀官僚、前清遗老和一些暴发户们,他们的钱来得容易,就更随心所欲地挥霍无度了 。谈到那些穷苦人家,遇到给儿子成家时,只能因陋就简地装饰和添办点必用的衣物,也可以说是娶不起媳妇 。
女方在筹办妆奁上更是无尽无休了 。俗语说:“陪不尽的闺女,办不尽的年 。”财主富户有的陪全副嫁妆,有的陪二十四抬,至少是十八抬或十二抬不等 。对应用的生活用品以及穿戴首饰,是应有尽有,甚至连取暖的木炭(旧时冬天取暖生炭火盆都有 。最穷的也要陪一个桶子和一盏油灯 。穿的衣服除有几件衣裳外,还有一件围裙,说明女的要扎上围裙围着锅台转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