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光照不少3小时 关系情绪和健康

       近日 , 济南市规划局就《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公开听证 , 规定日照分析范围为建筑高度的1.8倍 , 这一文件如果正式出台 , 市民的“采光权”将有据可依 。 近年来 , 因为采光权纠纷而诉诸公堂的报道屡见不鲜:武汉三市民状告城管局 , 打赢“采光权”官司;长沙一市民赢得“采光权”―――一缕阳光价值7000元等等 。 对此 ,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宋金强深有感触:目前 , 城市建筑中采光不足的问题非常普遍 , 当一栋栋高楼拔地而起时 , 住户的“采光权”也正在受到威胁 。 究其根源 , 是房产商为牟取暴利 , 明知违章仍强行施工 , 以及市政部门的不合理规划造成的 。 比如 , 有凹口的房子会互相遮挡光线 , 但为了节省空间 , 很多建筑商还在建造这样的楼房;按照国家标准 , 居室中至少要有一个卧室朝南 , 但仍有一些楼盘全部朝北;还有一些楼盘刻意追求错综复杂的户型结构 , 而牺牲了采光、对流的设计;许多塔楼的厨房、餐厅、卫生间也无法直接采光、通风 。 那么 , 什么样才是采光好的住宅呢?目前 , 国家对于建筑采光的规定主要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 计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 。 依照《住宅设计规范》 ,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 , 当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 , 应有2个获得日照 。 世界卫生组织则规定 , 健康住宅的日照应为一天3小时以上 。 专家认为 , 如果采光好的话 , 不但能减少空气中病菌的传播机会 , 还可松弛人的视觉神经 , 如果长期居住在采光不好的房间里 , 会影响人的情绪和心理健康 。 因此 , 宋金强建议 , 从采光角度来说 , 买房时选择板楼比塔楼要好 。 如果室内采光不好 , 装修时 , 就应注意补充入口处的光源;背阴的客厅忌用沉闷的色调 , 墙面可以用浅蓝色调试;地面尽量使用浅色光面材料 , 避免深色吃光 , 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室内的光亮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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