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退市细则


创业板退市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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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退市规则: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 该公司股票就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净资产连续2年为负 , 则该股就会被“暂停上市”;
3、对净资产为负的 , 暂停上市后根据中期报告而不是年度报告的情况来决定是否退市 。 也就是说 , 只要创业板公司净资产连续两年半为负 , 就必须退市 , 而且是直接退市 。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如下:
(1)连续亏损;
(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
(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创业板退市细则】 (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
(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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