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购房补贴首次购房行为怎么认定

西山区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首次购房行为怎么认定
在《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昆政发[2021]22号)公开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前,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范围内无购房交易记录,在2021年12月20日(含)以后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范围内购买第一套住房,并且已办理购房合同备案证明或者不动产权属登记 。
补贴条件及标准
【西山区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购房补贴首次购房行为怎么认定】在昆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昆就业且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昆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在昆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其配偶名下也无自有住房),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 。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所购住房可进行产权转让,不满5年进行产权转让过户且未继续在昆购买住房的,需退回享受的购房补贴资金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