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2023年1月1日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发[2022]6号)就正式施行啦!新规施行后,全省参保人员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有了“新变化"
六大变化:
变化一、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更广泛!
新规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由原来的五类统一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大类,包括六种备案人员,其中新增了“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扩大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 。
第一类: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 :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第二类: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包括 :
4.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5.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6.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特别提醒: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无需备案视同已备案 。
变化二:异地就医待遇享受政策更明确!
新规明确了不同备案类型人员异地就医待遇享受政策,统一了全省22个统筹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待遇享受标准,缩小了待遇享受差距 。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执行参保地规定的转诊转院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
【四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有哪些新变化?】2、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支付比例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 。
3、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支付比例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4、参保人员导地就医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待遇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 。
举个例子:成都参保的小张春节期间在海南旅游,突发阑尾炎在海南急诊入院,之前小张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但是小张属于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按照新规可视同已备案,小张就医的异地联网定点医院按照医保的标准规范如实上传“住院类型”为“急诊”,小张就可以直接结算本次住院医疗费用,小张本次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在参保地成都规定的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会超过10个百分点 。
变化三: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支付政策更统一!
新规将原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的“参保地目录”调整为“就医地目录”,与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保持一致,统一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规定执行
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规定 。
1、就医地目录是指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 。
2、参保地目录是指参保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 。
3、参保地待遇是指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包括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 。
变化四:异地就医备案补办更利民!
新规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享受医保结算服务,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未办理备案登记,无法联网直接结算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问题 。
按照新规,对于因故未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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