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其他所需材料:
(1)备案地本人户口或身份证;
(2)备案地本人房产证明;
(3)备案地本人临时居住证;
(4)投奔子女或父母的需提供子女或父母的房产证明,并承诺亲属关系;
(5)由单位长期派驻外地长期工作或学习的,需提供单位外派证明,其中异地派驻人员较多的,可由单位统一以书面承诺的形式进行批量办理;
(6)外出农民工、外出就业创业人员由于尚未确定工作单位和工作地点,无法提供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可在签署异地就医备案承诺书后,先进行备案登记,待承诺期内参保人员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后再及时补充手续;
(7)其他异地居住证明,如异地房屋租赁合同、异地营业执照等 。
以上(1)—(7)条材料需提供其中至少一种 。
【扬州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材料要求 扬州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材料】2. 转外就诊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及由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填写并盖章的转外就医申请表,在异地转诊定点医疗机构(限职工医保)或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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