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三 )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 ,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更改 。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专业组志愿 。
第二十六条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高校应广泛开展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等的宣传、解释 , 做到家喻户晓 , 并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 。
第二十七条 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 , 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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