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章程2021( 二 )


图书馆学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7500
13
120901
旅游管理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7500
14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
工学
27500
15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4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
工学
27500
16
08091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年
3-8年
理工
物理学科
工学
27500
17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法学
27500
18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年
3-8年
艺术类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9500
19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3-8年
艺术类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9500
20
040201
体育教育
4年
3-8年
体育(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275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收费标准: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及学位授予门类”表中具体列明 。
2.宿费收费标准:住宿费2600-5800元/人·学年收取 。
3.学费和宿舍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
4.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1)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人/年 。
(2)校奖学金及其他资助方法
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形式奖学金,其中校长奖学金高达10000元/人/年;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于紧急突发灾害家庭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学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0% 。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及规则进行录取 。
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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