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沙田镇公办中小学秋季招生办法

沙田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办法招生类别: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沙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具体申请资料详见下文),我中心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若不提前提交延缓入学的申请,明年只能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安排的公办学位 。
4.适龄插班生: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插班生)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
入学办法:
1.招生对象
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积分入学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入学办法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由沙田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 。学区内公办学位不足的,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调剂到辖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如辖区内公办学位不足,可通过属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具体学位安排和标准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制定 。
(2)符合市、镇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 。由优待政策规定的镇街(园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以辖区内的公办学校解决为主;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属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具体学位安排和标准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制定 。
(3)积分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执行 。
入学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 。所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
3.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 。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申请“长幼同校入学”的学生家长填写申请人哥哥姐姐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
(二)初审结果公布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学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3年6月4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 。民办学校须在初审结果公布前确定“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名单 。“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9日17:30 。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请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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