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万江街道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 四 )


2、第二轮补录
(1)补录学校 。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
(2)补录对象 。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逾期不注册”“未按时在招生平台报名”或“父母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等学生 。
四、其他问题
(一)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 。户籍学生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万江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有调整的万江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我街道公办学位,可在8月7日—8月11日内向我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 。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属地购买服务(含购买辖区内民办学校学位、发放学位补贴、向周边镇街购买公办或民办学位等方式)解决 。
(二)多孩家庭小孩公办学校同校入读问题 。长幼同校申请,哥哥姐姐(同一监护人)已在公办小学就读的,其弟弟妹妹在6月21日至6月30日可向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到同一所学校就读,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如未能安排,则按原学校安排或统一调剂到其他仍有学位剩余的学校 。
(三)万江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万江公办学校问题 。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万江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万江公办学校就读,须在8月7日—8月11日内向我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学位实际统筹安排 。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安排的公办学位,当地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含购买辖区内民办学校学位、发放学位补贴、向周边镇街购买公办或民办学位等方式)解决 。
(四)属地购买服务解决户籍学生和优待政策学生入学问题 。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好户籍学生和符合优待政策学生的学位安排工作,如公办学位不足的,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含购买辖区内民办学校学位、发放学位补贴、向周边镇街购买公办或民办学位等方式)解决 。有关经费由我街道全额负担 。
(五)非起始年级学生申请入读民办学校 。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 。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 。市内外转学插班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如无法提供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须提供在本市办理的有效居住登记以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并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 。
(六)网上报名设备问题 。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由各幼儿园、中小学协助提供网上报名的设备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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