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涌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方案( 三 )


(1)属于第1、2类:按照市、镇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 由镇企业主管部门通知相关企业 , 企业收齐相关材料审核完后再提交给镇企业主管部门复审 。
(2)属于第3、4、5、6、7、12类:向麻涌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 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麻涌镇教育管理中心 。
(3)属于第8、9、10类:提交特殊群体申请表以及表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
(4)属于第11类:提交跨学区申请表以及表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
3、积分入学类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和《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文件精神执行 。
备注: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应电子材料 。
4、民办学校类
(1)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 , 可直接为其随迁子女申请民办学校;
(2)家长方双方都是非东莞市户籍的 , 父母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港澳户籍的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 , 台湾户籍的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外国国籍的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
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 , 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 , 入学方式参考市文件执行 。
备注:申请中小学一年级民办学位的学生家长请在招生平台上传以上相应证件电子照片 。申请中小学插班年级民办学位的家长请带齐相关材料到民办学校现场报名提交 。
(四)材料审核
麻涌镇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线上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 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统一审核 。
报名对象类别
审核方式
提交材料时间
提交地点
麻涌镇户籍生类
中小学一年级线上
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
招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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