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洪梅镇中小学招生入学简章 2023东莞洪梅镇中小学招生入学简章公告( 三 )


4、其他问题
(一)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 。
户籍学生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有调整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户籍地公办学位,可根据本方案的附件2中规定时间内向属地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教育部门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 。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镇教育部门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学位不足时,顺延到下年视情况安排 。
(二)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问题 。
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我镇公办学校就读,须根据本方案的附件2中规定时间内向镇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教育部门结合学位实际统筹安排 。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安排的公办学位,学位不足时,顺延到下年视情况安排 。
(三)网上报名设备问题 。
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寻求网上报名的设备和指导 。
5、非起始年级入学问题
(一)入学年龄和条件 。
【2023东莞洪梅镇中小学招生入学简章 2023东莞洪梅镇中小学招生入学简章公告】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
3.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
4.市内外转学插班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如无法提供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须提供在本市办理的有效居住登记以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并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 。
(二)入学办法 。
01 户籍学生
(1)户籍学生需转学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在规定时间(附件2)内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申请,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 。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
02 非户籍学生
(1)申请积分制入学 。我镇非起始年级提供了少量积分学位,希望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入读我镇公办学校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提出申请 。
(2)优待政策群体 。按市、镇优待政策执行 。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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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洪梅镇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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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洪梅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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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洪梅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一览表(积分和优待政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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