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洪梅镇中小学招生入学简章 2023东莞洪梅镇中小学招生入学简章公告

2023年洪梅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简章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2023〕1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
1、招生对象
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
(一)小学一年级 。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 。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
2、招生办法
(一)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
按照“依据户籍”、“学区划定”、“相对就近入学”、“协调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相应安排到镇内各公办中小学就读 。学区内学位不足时,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学区划分详见附件1)
(二)符合市、镇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 。
符合以下政策的,由教育管理中心视学位实际情况,报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
1.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并在洪梅镇工作;
2.父或母一方持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洪梅镇工作或在洪梅镇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
3.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洪梅镇工作或在洪梅镇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
4.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含入学当年,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并在洪梅镇工作或在洪梅镇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
5.符合规定的台湾学生和华侨华人子女;
6.符合规定的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
7.符合市镇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 。
(三)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执行 。
3、入学程序
(一)网上报名 。
01 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 。所有本镇户籍和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镇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 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这个软件待定) 。
02 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 。
03 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 。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
(二)初审结果公布 。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3年6月4日公布 。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 。“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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