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塘厦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二 )


(二)非起始年级插班
1. 报读公办学校插班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塘厦镇招生网站http://bm.dgtxedu.cn/ywjy 填写相关信息报名及上传居住证明等入学资料 。
(1)符合优待政策入学条件的,网上填报后将入学申请表纸质档(1份)上交到教育管理中心 。(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具体报名方式以当年通知为准) 。
(2)已在我镇民办学校就读的塘厦户籍学生申请公办学校插班,网上填报后将入学申请表纸质档(1份)上交后,将入学申请表(1份)提交到所就读的学校报名 。
(3)外镇外市就读的塘厦户籍学生申请公办学校插班,网上填报后将入学申请表纸质档(1份)上交到教育管理中心 。
2. 报读民办学校插班 。非户籍生学生申请民办学校插班,直接联系各民办学校提交资料线下报名 。各民办办学校地址及招生电话详见附件6 。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信息填报 。学生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填写志愿或志愿类别不正确影响录取结果,后果由学生家长承担 。
(二)时间节点 。学生家长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报名、填报志愿 。填报期间,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 。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并不再接受修改 。
(三)非东莞市户籍生报名条件 。监护人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监护人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监护人是台湾户藉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监护人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
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后,可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 。该类适龄儿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但不能网上填报志愿 。
(四)志愿选择 。我镇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第一小学、林村小学学位较为紧张,优先解决家庭户户籍学生入学需求 。当学区内公办学校安排已满员时,将统筹安排到临近未满员的其他公办学校,家长须谨慎选择 。(公办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2;小学招生服务片区见附件3) 。积分制入学和优待政策学生须报读指定的公办学校或根据学位剩余情况再进行统筹安排 。
(五)入户截止时间 。2023年秋季学期报读公办学校,入户时间截至2023年6月30日(含6月30日) 。超过该时间节点入户的,自行报读民办学校(家长负担学费),待下学期申请插班就读公办学校 。且就读民办学校后不能享受积分补贴,请家长把握好入户截止时间 。学生入户塘厦的时间是指户口本上“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中的时间,不是户口簿上的“登记日期” 。
(六)入学申请资料 。
1. 户口簿(家庭户:提交的独立户口簿;集体户:没有独立户口簿,只有户口卡(地址一般为:东莞市塘厦镇润塘西街2号或19号)、出生证、原学校打印的《学籍信息表》(报读一年级不需要提供)、《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学校入学申请表》 。
2. 居住证明:(1)监护人有不动产(居住性质)的,提供监护人《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在“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在线查档”下载)和不动产证件 。(2)租住房屋的,提供微信小程序“粤居码”-“个人中心”-“亮码应用”截图和租赁合同 。(3)自建住房的,提供粤居码截图和买卖合同(购地收据等)等证明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