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温州龙港中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加分政策


2023温州龙港中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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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
为充分发挥考试对教育教学改革、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导向作用 , 持续巩固提高学校“双减”工作水平 , 规范招生秩序 , 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3〕17号)文件精神 , 切实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 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事项
(一)报名对象:
1.龙港市户籍在龙港市报名并参加温州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初三学生(含龙港市户籍在市域外就读 , 回龙港市参加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
2.龙港市户籍在温州市内龙港市外报考 , 选择回户籍地(龙港市)录取的应往届考生;
3.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温商回归人员子女 。
4.省内非龙港市户籍在龙港市就读的应往届考生 。
5.省外户籍在龙港市就读并参加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 , 在龙港市有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者(以电子学籍为准) 。
上述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学籍 。
(二)报考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 , 明确有关规定如下:
1.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需报名参加中考;
2.所有参加温州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均须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中报名 , 包括龙港市户籍在温州市域外就读要求回户籍地升学的学生(未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 , 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不得直接录取) 。
3.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参加龙港市普通高中面向龙港市全域招生计划的录取 , 享受同城待遇 。
4.省外户籍不具备在龙港市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者可报名 , 但考生仅限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录取 。
(三)报考组织
1.各校须于3月2日前组织完成应届初三学生学籍信息核对并导入中招管理系统 , 相关信息导入中招管理系统后将不予修改 。
2.各校根据学籍系统中初三毕业班学生人数对导入的中考报名人数进行核对 , 原则上报名人数不得少于学籍系统中初三毕业班人数 。
3.各初中学校要以学籍系统为依据 , 严格排查在籍学生中考报名情况 。各初中学校须于3月20日前 , 在市级中招管理系统中将未报名中考的学生信息(原因、去向等情况)进行登记 , 由社会事业局审核确认 。
4.龙港市学籍应届毕业生于3月6日至8日在就读学校报名、确认 。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回温考生在3月6日至12日登录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zk.wzer.net)进行预报名 , 并于3月12日到龙港市教育考试中心(龙港市通港路1688号)报名确认 。回温考生须凭市域外就读学校学籍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学生本人户口簿于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要根据制定的市外就读回温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 结合学生提供的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考核情况 , 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 , 并经公示后导入中招管理系统 。
5.龙港市户籍跨县域就读考生 , 在报名时须选定“回户籍地录取”或“在就读地录取” , 明确普高录取生源地 , 如未作选择 , 系统将默认“在就读地录取” 。考生报名时选择“回户籍地录取”的 , 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龙港市教育考试中心(龙港市通港路1688号)进行资格审查 , 通过资格审查的 , 选择结果不能更改 。学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中招管理系统自动反馈至录取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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