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山市大涌镇公办学校招生政策是什么 2023中山市大涌镇公办学校招生政策( 二 )


(三)信息审核
招生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 。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 。监护人须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 。
镇教育招生审核小组在6月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 。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镇教育招生审核小组按实际情况核实 。
(四)新生录取
大涌镇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镇招生方案执行,教育部门在7月14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批次进行录取 。
(五)入学注册
1. 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注册 。已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 。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由镇街安排入学 。
2. 大涌镇公办学校须于7月18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
(六)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8月21日18时登录招生平台补报信息,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
招生相关说明
(一)大涌镇户籍儿童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须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在现就读幼儿园或到镇政府五楼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办理手续 。
(二)兴涌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及户籍人员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址就近入学(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房产证明、出生证明等佐证材料),入户兴涌居委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或户籍人员子女则根据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入户籍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 。
(三)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需要跨村(社区)就读,申请条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监护人任一方为申请学区内户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就读学区村(社区)证明、出生证等材料 。
监护人持有申请学区内房产,需提供申请学区内房产证明(在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
由家长向现就读幼儿园领取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上交材料到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验核,在学位有空余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安排入读申请学校 。
(四)按房产地址申请学位必须提供监护人房产相关证明材料 。
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取得该房房产产权证一年以上(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1日) 。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任一证件) 。
住房证明(打印时间一周内有效,须显示房产地址,在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
(五)符合跨镇街就读条件学生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监护人房产证明相关材料 。
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取得该房房产产权证一年以上(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1日) 。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任一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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