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2020 珠海公租房申请材料有哪些?( 二 )


5.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已达退休年龄并领取养老金的,应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领取养老金证明资料 。无养老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无领取养老金证明资料(备注:家庭收入包括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等 。按照国家规定优抚对象依法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和护理费等待遇;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教育奖(助)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给予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的特别扶助金等,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
6.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需要提供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 。属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提交婚姻状况证明资料,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明;目前单身的需提供单身居民承诺书(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裁定)书复印件,子女归男方或女方抚养,但实际生活中是由女方或男方抚养的,需居委会调查清楚后开具证明;丧偶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8.申请人(不得是共同申请人或其他人员)中国建设银行存折或建行储蓄卡号复印件 。
3、住房困难家庭人群
申请人将准备齐全的资料提交到所属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如实填写《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登记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续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共同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口(属本市受理地以外的其他辖区户籍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证)需提供受理地居住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提交婚姻状况证明资料,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明;目前单身的需提供单身居民承诺书(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裁定)书复印件,子女归男方或女方抚养,但实际生活中是由女方或男方抚养的,需居委会调查清楚后开具证明;丧偶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需要提供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 。属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
4、新就业职工人群
申请人将准备齐全的资料提交到所属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如实填写《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登记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续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申请人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为期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申请人中专以上学历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优抚对象、 孤老病残人员、 见义勇为人员的,需要提供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 。属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提交婚姻状况证明资料,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明;目前单身的需提供单身居民承诺书(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裁定)书复印件,子女归男方或女方抚养,但实际生活中是由女方或男方抚养的,需居委会调查清楚后开具证明;丧偶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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