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嵊州小学招生计划 2023年绍兴嵊州城区小学招生政策

2023年绍兴嵊州市城区小学招生政策如下:
招生计划:
公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由局编制下达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提出年度招生需求,由局综合核定 。
根据《嵊州市城北小学、实验小学教学区优化调整方案》(嵊政办〔2023〕39号)文件精神,2023年秋季起,城北小学的一年级新生在东圃教学区就读,二年级读完之后回本部就读;实验小学的一年级新生在爱德教学区就读,二年级读完之后回本部就读 。
招生区域: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安排学校就读;施教区划分时根据学校现有布局和招生规模,既考虑到相对就近,又兼顾学校班额均衡 。城区各初中小学的施教区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 。
四个街道中非上述施教区内户籍的小学、初中新生由街道中心学校负责安排施教区入学,施教区方案报教体局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原则上要保持相对稳定 。
招生对象:
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应当向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报教体局备案 。
(一)公办学校:满足以上条件的对象,分为以下四类 。
第一类:城区(小学指“附件1”所列小学涉及的区域,下同)内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城区内有产权房的新生 。
第二类:城区内户籍,但父母或本人在城区内无产权房的新生 。
第三类:户籍不在城区内,但父母或本人在城区内有产权房的新生 。2018年6月30日及以前取得房产所有权证的为老三类;2018年6月30日以后取得房产所有权证的为新三类 。
第四类:户籍不在三江、鹿山、剡湖三个街道及前述招生施教区内,父母或本人无城区产权房,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父母一方或本人持有嵊州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了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满一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及以上 。
以上时间均计算到每年的6月30日 。户口迁入时间为当年的6月30日前,房产所有权证取得时间为新生入学前一年的6月30日前 。
(二)民办学校:逸夫小学教育集团逸夫校区(逸夫小学)招生入学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
1.嵊州户籍的适龄儿童;
2.父母一方或本人持有嵊州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非嵊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3.父母(或子女本人)在嵊州有产权房的非嵊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嵊州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的非嵊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
招生录取办法:
(一)民办学校采取摇号方式录取新生
根据《关于做好嵊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嵊委教领秘〔2020〕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摇号录取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录取 。未招足可根据招生计划实施补招 。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摇号产生 。民办学校摇号录取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委托公证机构全程公证,并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家长代表的监督,摇号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
未被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的或摇号录取后放弃学位的,纳入公办学校招生序列,第一、二、三类新生按同类排序靠后原则统筹 。民办学校在6月21日前招生完毕(详细内容见学校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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