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渝北初中招生政策最新 2023重庆渝北初中招生政策

工作原则
免试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 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 , 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 , 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掐尖”招生 。
对口入学原则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 , 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户籍为主要依据 , 在对口学校就读 。
规范公平原则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 , 严格按照招生程序 , 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 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 , 实行阳光招生 , 阳光录取 , 阳光入学 。严格执行监督问责 , 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 ,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招生办法
(一)公办中小学入学条件及资料准备
1.“三对口”学生入学
凡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 须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渝北教育微信公众号)填报户籍信息、房屋产权信息 , 经区教委和区公安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比对审核 , 确认信息属实后 , 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学生 , 由区教委将学生信息发至对口学校 , 学校直接发放录取通知书 。
对“三对口”信息比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学生)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结(离)婚证、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划片学校复核 , 复核通过后 , 由对应学校予以录取 。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 , 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 , 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 , 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由家长(学生)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及父母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划片学校现场审核 , 符合条件的 , 由学校直接录取 。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 , 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区外 , 随务工父母到渝北城镇区域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 , 须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渝北教育微信公众号)填报如下信息: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 。
(2)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 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
(3)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 , 截止2023年6月20日已在我区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 , 并有在此期间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明细或纳税证明 。
(4)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居住证明 。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 , 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2023年6月20日前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 , 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 , 可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2022年12月20日前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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