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租房申请 珠海申请公租房后什么时候公示

珠海申请公租房后什么时候公示?公示多久?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人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核查 。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 。经审核或公示核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
【珠海市公租房申请 珠海申请公租房后什么时候公示】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房产、车辆等情况进行核查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对审核或公示核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区公示后确认的结果为最终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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