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元中学2020年招生 南京市上元中学2023年招生入学公告

为做好我校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 ,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 特发布本公告 。
一、招生范围
本校招收施教区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天印大道校区
江宁体育公园—江宁医院鼓山路院区—新医路—宁中巷—秦淮中学—芙阁路—东沟巷—文靖西路—秦淮河以东 , 宏运大道—土山机场—丰泽路以南 , 湖山路—万安西路—同夏路以西 , 金箔路—莱茵达路—外港河—同夏路以北(含金陵天成、丝织厂小区) 。
福清街校区
湖山路—万安西路—同夏路以东 , 丰泽路以南 , 长深高速以西 , 外港河—倪塘路以北 。
二、入学条件
(一)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
公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 。应届小学毕业生在施教区初中学校(含原乡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 下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籍 , 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 , 且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 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 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
(提示:2024年秋季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
除上述条件外 , 属于下列情况的 , 也可在施教区初中学校登记入学:
①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 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
②小学毕业生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 , 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法定监护人名下均无房产 。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①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 办好儿童及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 , 并实际居住 。
②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初中学校就读 。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
①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 , 在原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
②已安置到位的 , 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
③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 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籍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 , 在所购房屋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入学 。
(四)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儿童
①残疾儿童入学 。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障儿童 。
②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 , 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 , 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 , 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③在江宁区落户、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 , 应选择在户籍地学校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 , 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三、入学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2日-5月28日17:00
2、网报方法:全区公办初中学校实行网上报名 , 届时请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 。
(二)现场审核材料
1、时间6月23~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
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按预约时间分别到南京市上元中学所属校区 , 现场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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